續篇:我在Lancaster投資房產時,遭遇的奇葩經歷

接上一篇:2008年金融危機時,我如何成功向屋主借貸?

今天繼續分享一段我在Lancaster買房時的經歷。

賣家是一對離婚夫妻,要清理名下的2棟房產,其中一棟是Section 8,另一棟不是,今天就先來講講不是 Section 8 房客的故事。Section 8 是政府給低收入者房租的補貼

賣家不想租客知道他們因為離婚而要賣房子,所以我和賣家建議和租客說我是房屋保險員需要察看房子。儘管屋況不是很好,我也沒有要求任何維修,因此以比較低的價格買下。

在Lancaster,45%是非裔美國人,40%是拉丁裔美國人,且由於城市比較蕭條,工作機會少,很多房客要靠政府的房租補助,因此房客素質並不好。這個租客原本是有Section 8補助的,但因為在車上抽大麻被抓而被取消了Section 8的補助,因此每個月支付房租就變得很困難。我每個月要跑去收房租,因為房客沒錢用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後來更慘,因為小孩長大,政府補助金貼也沒了,家裡也亂七八糟的,經常要我修這修那,我覺得遲早有一天會出更大的問題,決定要賣房子了。

這種有問題的房子也只能便宜賣給現金投資者了,因為是和另外一棟一起買所以買價特別便宜,四萬八買,一年後六萬五賣掉,整個買賣過程和交割都很順利。但是,震驚的是,一個月後,我居然收到了一封買家律師的律師函,說我欺騙他們,因為房客向他們投訴說房子裡有霉菌,並且還向Health and Safety Department舉報了這個情況,因此買家被要求重新裝修房子,買家說因為房子有黴菌會影響他們裝修及上市進度,進而影響他們的利潤,要求我賠償所有損失總計五萬元。

我心想這不是變相和我敲竹槓嗎? 我跟律師商量後告之買家會將賣房的錢,escrow的費用全部退還給買家,這樣買家就沒有任何損失了。結果,對方律師就再也沒有下文了。

下次再和大家分享我怎么被另一個 Section 8房客擺了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