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和大家分享上次未說完的,如何成功向屋主借貸?
2008年房市崩潰的時候,很多房子都在低價拋售。有位朋友建議我去離洛杉磯 1 小時15分鍾車程的Lancaster買房子, 那邊的房價大約是$6萬到$15萬之間。這個城市當時是比較蕭條的,工作機會少,學校評分也只有 2/10這個水平。但房子便宜,房租的回收性價比就高。
銀行規定每個人只能最多貸款買10棟房子,很快我的名額就要滿了,因此朋友建議我,問問賣家是否願意當我的私人銀行,借錢給我。
當年錢放銀行的利息是1%,和銀行借錢買房的利息是4.5%,但我給所有賣家都承諾支付5.5%的利息。我開出的另一個條件就是我只需要看過一次房子後就會決定是否購買,不會有×天的反悔期,也不會要賣家做任何的維修。後來碰到一個賣家的房子(如圖)是他女兒住,女兒後來結婚也要搬離了,所以賣家想盡快賣掉。而我給出的條件,正好解決了他的問題,加之房價不高,借款不多。我們很快就達成了借貸協議,我向他借80%,支付20%,借貸部分和利息分期按月支付。
當時我是拿了我買的第一棟房子來跟這位老先生做抵押,而不是他要賣給我的那棟。因為當時是打算將老先生的這棟子重新裝修一番,然後賣掉。
半年之後,我想把當初拿來抵押的那棟房子賣掉。照理我應該要把和老先生借的錢全部還清才是。我就去跟老先生商量,能否把抵押的房子換成另一棟房子?因為我還款非常及時,會按每個季度提前將3張支票一同寄給賣家,基於對我的信任,老先生也爽快答應了更換房子抵押。
兩年之後,我想把拿給老先生抵押的房子賣掉,於是我又去問老先生是否願意換另一棟房子當抵押。這次他沒有同意,因為年紀大了,他想把錢收回來享受養老生活。我完全能夠理解,在賣掉有老先生抵押的房子後將借款全部還清,至此結束了我和這位賣家老先生長久的借貸關係。
雖已過去十幾年,我到現在都還記得,剛買到這棟房子準備裝修時,壁紙老舊,屋子和地毯都是動物尿騷味,但為了節省開車來回跑及旅館錢,我便帶了個睡袋在房子裡過夜,晚上陪伴我的就是動物的尿騷味。
現在回想起過去的日子,真的是覺得年輕的時候吃得苦不算苦,而是把吃苦當吃補。很慶幸自己年輕時有努力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