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過戶,賣房惹稅務麻煩Kendra07/07/2025Kendra的地產專欄 這個周末,我接到一位客人的來電,她在北卡州的房子已經賣出,但過程中卻遇到了一些狀況,想要聽聽我的意見。她在這次交易中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當初她離婚時,前夫將房子給了她,在離婚協議書上也說房子給她,但他們並沒有辦理產權轉讓。直到現在她賣房子時,才發現這樣是不行的。她的房產經紀告訴她,只要她有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就沒問題。所以整個過程中,都是她代表前夫在簽字,房子也順利賣出。但後來律師告訴她,房子的產權證上仍有她和前夫兩個人的名字,並未轉為她本人名下。而且,她前夫還是外國人,這會影響稅務申報,尤其是預扣稅方面。(在加州,房子交易是透過第三方託管公司的,但她的房子在北卡州,所以交易是透過律師,而不是第三方託管。)在這裡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關於房產交易的稅務基本知識,也建議大家多咨詢專業會計師。當房子賣掉後,會要交聯邦及州稅。除非你是做1031轉換,那可以延遲付稅;或者你是自住屋,單身人士有25萬的免稅額,夫妻是有50萬的免稅額。超出部分的資本增值(Capital Gain)就需要繳稅。如果不是自住或沒有使用1031交換,你賣房子獲利的部分都要交稅。交稅分為兩個部分:聯邦稅和州政府的稅。1. 聯邦稅:在加州,房子交易時,第三方託管公司會要求賣方填寫一份叫做FIRPTA的文件,來確認身份。如果賣方是外國人,房子的賣價的15%會被預扣,作為預先繳納稅款。而如果是本地人,則不會預扣這部分。原因是擔心外國人賣完房子之後人就走了不交稅,而本地人不用擔心這個問題。2. 州政府的稅:在加州,賣家需要填寫一份593表格,預估應繳的州稅款,加州是全世界的第四大經濟體,房地產交易是美國最活躍的地方,州政府需要提前預收稅款以避免流失稅收。但如果是在房地產交易不那麼熱絡的州,可能就不會有這樣的預扣規定。像我這個客人這樣的問題,對我來說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事。很多客人遇到有關房地產的問題,都會打電話來問我,這對我來說也是一種很大的肯定和支持。因為我們的團隊並不僅僅是局限於幫客人買房/賣房,我們還具備房地產方面全方位的知識,都會盡最大的能力和專業幫助我們的客人解決他們遇到的任何困難。如果你在房地產方面遇到疑問,歡迎隨時聯絡我們—我們會很樂意為大家提供最實用、最專業的建議! # RealEstate# Realtor# SanDiego# 房產投資# 美國買房# 聖地牙哥# 聖地牙哥房產# 聖地牙哥買房# 聖地牙哥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