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棟房子距離聖地牙哥約四小時車程,管理不便,因此我們決定出售。出售時,空屋更容易吸引買家,因為現行市場上,大多數房客支付的租金低於市場價,投資者通常不願接手這類物業。我無法以「出售房屋」為理由要求房客搬離,且擔心他懷恨在心,惡意破壞房屋,甚至藉機找律師起訴我。在洛杉磯,有些律師專門協助房客起訴房東,使房東陷入困境。幸運的是,這位房客還算講理,表明如果繼續支付這個房子的租金,他就沒有錢搬離到其他地方。因此,我們達成「Cash for Keys」協議,我們付錢給他讓他搬走,並透過律師簽署文件,保障雙方權益。